Discuz! Board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41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巴基斯坦签證辦理流程和有效期?巴基斯坦签證辦理資格有哪些?

[複製鏈接]

1326

主題

1326

帖子

3989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398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1-25 15:55: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巴基斯坦是一個與中國交界的成长中國度,也是最先認可我國的國度之一。1951年5月21日,中巴两國正式創建交際瓜葛。建交以来,两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则的根本上成长睦邻友爱和互利互助瓜葛,希望顺遂。在八十年月,中日本瘦身產品,巴两國带领人互访频仍,两國友爱互助瓜葛继续巩固和成长。

在進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巴周全互助火伴瓜葛進一步深刻成长。两邊高层接触频仍,政治上的信赖不竭加强,两國的經濟商業来往也愈来愈频仍。别的中國與巴基斯坦的文化交换和科技互助也呈愈来愈多的趋向,再加之两國之間持久創建其的交情,一切成长都十分顺遂,两國人民相處也十分和谐。

對付想去巴基斯坦的人们鼻炎藥推薦,来說,起首就要领會關于巴基斯坦签證的相干事宜。今天,就膳食纖維飲料,讓签之家運彩好朋友,為您讲授巴基斯坦签證打點流程和有用期,和巴基斯坦签證打點資历有哪些

起首,签之家带您领會一下巴基斯坦签證打點的根基流程:

一、 筹备好签證資料

二、 如必要口试则预约口试,不必要口试则直接递交資料都使馆

三、 按照签證國度及签證種類的分歧必要的签證時候也分歧,期待出签

四、 签證顺遂經由過程,如若碰到拒签环境则继续從新签證

今朝,巴基斯坦签證分為遊览签證、商務签證、省親签證、留學签證四大類

此中個體签證有用期以下:

一、遊览签證容许逗留3個月,有用期6個月

二、单次入境商務签證逗留3個月,签證有用期6個月

三、屡次入境商務签證每次逗留3個月,有用期1年

咱们都晓得每一個國度打點签證都有响應的打點限定和前提請求,巴基斯坦签證也不破例,下面就讓签之家带你领會一下巴基斯坦签證的一些打點資历和和與签證相干的請求劃定。

一、 持有中國护照的公民前去巴基斯坦是可以打點落地签證的,但對打點职員的入境目標是有限定的,只有出行的目標是商務勾當的职員才可以申請落地签證,其他入境目標的职員,都是不克不及申請落地签證的

二、 除入境目標要合适外,申請巴基斯坦落地签證的职員要确保没有過任何的不良收支境記實,没有被拉入黑名单的記實,在申請春秋也應度和請求,必需在18-60岁之間

三、 申請落地签證的职員,起首要在海内打點好落地批文,一般城市接洽代庖機構打點,而申請职員只需筹备合适請求的护照扫描件、機票行程单便可。拜托代庖機構打點,天然是必要付出必定的辦事用度,分歧代庖機構的用度尺度是分歧的

四、 拿到落地批文的职員,在抵達機場的時辰,應出示抗皺面霜,合适請求的护照、筹备好了相干的落地批文,和来回的機票行程单、旅店预定单等,打點落地签證手续

五、 巴基斯坦落地签證容许在境内逗留時候在30天,申請职員要定時返回海内,不然将會以滞留缘由罚款,同時留下不良記實,會影响今後签證打點事宜

六、 除落地签證外,前去巴基斯坦的职員還可以打點電子签證,請求的質料也是比力简略的,且經由過程巴基斯坦签證辦事中間打點的话,若是不克不及出签,所缴纳的用度仍是會退還的。大師若是在此方面有需求的话,請接洽在線專員咨询交换

最後,签之家提示您,巴基斯坦是一個伊斯兰國度,打點签證前去巴基斯坦請注重如下几點:

一、 不要饮用酒精類饮料。巴基斯坦信赖伊斯兰教。由于宗教的限定,他们是不克不及饮酒

二、 不要和朋友在大眾場所過于密切

三、 绝對不克不及偷拍本地人,出格是女人

四、 女性出門最佳頭裹轻纱,穿戴守旧一些,以避免外出惹来不需要的贫苦

以上就是签之家為大師筹备的内容啦,但愿對您可以或许有所帮忙,那關于巴基斯坦签證您另有哪些疑難呢?接待留言或私信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台灣旅行社代辦服務論壇  

歐冠杯決賽, 歐冠盃投注, 歐冠盃決賽, 未上市, 彰化機車借款新店當舖永和當舖電波拉皮, 汽機車借款, 小額借款, 信用借款, 票貼, 支票貼現, 三重當舖, 中壢汽車借款, 票貼, 背心, 外套, 帽子, POLO衫, 團體服, 畫室素描翻譯社創業加盟推薦, 鹹酥雞推薦, 醫美器材日本旅遊悠遊卡套, 贈品, 禮品,

GMT+8, 2024-11-22 08:34 , Processed in 0.076441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